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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推动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
发布日期:2023-05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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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6日,自治区民政厅发布消息,根据宁夏《关于促进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,我区将推动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向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转型,主要为失能、半失能及无人照料老年人提供全托、日托照料服务,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、助餐、康复护理、文化娱乐、医疗保健、精神慰藉等综合服务。力争到2023年底,至少80%已运营公办敬老院开展针对社会老人的集中照护服务;到2025年底,所有已运营公办敬老院开展针对社会老人的集中照护服务。

  在深化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、面向社会扩大优质服务供给方面,各地将探索管办分离,稳妥推动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,建立健全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运营、社会化服务、价格收费、薪酬待遇等制度。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,确保公益性,坚持宜公则公、宜民则民,不搞“一刀切”。在满足特困人员照料服务需求的前提下,加快提升生活照料、护理服务能力,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剩余床位向社会老年人开放,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。原则上公办、公建民营养老机构除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兜底,并考虑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60%的因素外,空余床位都应作为普惠型养老床位向社会开放。

  在探索开展困难失能老年人低偿入住养老机构方面,五市至少各选取1个县(市、区),开展经济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低偿入住养老机构服务,坚持自愿适度、量力而行、有序推进的原则,对有集中照护意愿的城乡低保对象、低保和低收入等经济困难家庭中的重度失能老年人、重度残疾人等,低偿收费入住养老机构。

  同时,我区将着力强化养老机构奖励扶持政策,要求各地要落实强化公建民营、民办公助扶持政策,加强对公建民营和民办养老机构支持。自治区和各市、县(市、区)按有关政策规定落实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,各市、县(市、区)要足额落实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助,按入住满一个月以上的老年人实际占用床位数计算全年平均数,每张床位每年以18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助,补助期限5年。(记者  裴艳)

 

【编辑】:王雪玲

【责任编辑】:王雪玲

2023宁夏养老服务业博览会
时间:2023年8月25-27日
地点:银川国际会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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